栖霞区推出《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旨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各类人才安居乐业。现公布实施指南,请意向人才仔细阅读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享受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025-85318021咨询,或关注“南京栖霞发布”、“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一、补助对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申请人才房票:
(一)栖霞区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的A-F类人才;
(二)工作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栖霞区的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生。
二、房源范围
建立“人才房票房源库”,入库房源由栖霞区住建局审核,在“南京栖霞发布”或“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中的“人才房票”小程序中公布、更新。
三、优惠、补贴标准
(一)购房价格优惠。售房主体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不低于首付款5%的优惠;
(二)一次性房票补贴。
1.A-C类人才在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其中A类“一事一议”最高200万元、B类为60万元、C类为40万元;
2.栖霞区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的D、E类人才给予一次性人才房票补贴,其中D类人才房票补贴30万元;E类人才房票补贴18万元;
3.栖霞区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的F类人才和其他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人才(含全日制在读)给予一次性人才房票补贴,其中博士类为15万元、硕士类为10万元、本科类为8万元、专科类为5万元。
四、申领路径
通过“南京栖霞发布”或“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中的“人才房票”小程序提交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栖霞区人才房票凭证》。


五、使用限制
(一)补贴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50%;
(二)公务员、栖霞区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三)每名人才仅限使用一次,仅限本人及配偶使用,不得转让或提现;
(四)一套住房仅限使用一张人才房票;
(五)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六、使用和结算
购房时向开发企业出示《人才房票凭证》,房票可直接抵扣购房款(不作为首付款)。开发企业凭凭证、备案合同、全款发票等材料向区住建局申请结算,核查无误后1个月内完成资金拨付。
七、政策执行时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可享受本政策。
八、其他事项
(一)已在本政策施行前完成网签备案的住房,重新签约或变更合同的不享受;
(二)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将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以上信息转自365淘房和政府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