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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发布时间:2026-03-30   字号:【

  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 便利非沪籍居民置业 

  其一,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大幅降低非沪籍居民在核心区域的置业门槛。 

  其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居民在外环内增购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进一步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三,放宽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购房限制。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额外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为长期在沪居住工作的群体提供置业便利。 

  《通知》明确,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降低购房资金压力 

  一是适度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同时,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切实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打破“认贷”限制,支持居民置换改善住房。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将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进一步保障多子女家庭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 

  为支持居民置换改善住房需求,《通知》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进行完善,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具体而言,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通知》明确,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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