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山东省全年错峰生产总时间不少于210天。其中采暖季刚性错峰生产时间120天:2025年1月1日-3月15日、11月15日-12月31日。
非采暖季精准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90天,错峰生产次数原则上安排五次:4-5月份安排错峰15天,6月份峰15天,7月、8月、9-10月份各安排错峰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