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亚泰哈建材公司员工曹峰同志去建设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动提款机上有遗失的银行卡和10000元现金,他毫不犹豫将银行卡和现金及时交到银行柜台并不愿意留下姓名,在银行同志的一再追问下,才留下了联系方式就匆匆离开了。
当失主通过银行找到他,几次三番的表示要感谢他时,他简单的回答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虽然我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是我要时刻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这件事真的是我应该做的,我不可能接受你的钱,如果那样就变味了”。多么朴实的话语啊!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曹峰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哈建材员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他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我们亚泰人优秀的个人品质,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工会号召全体员工向曹峰同志学习,并将曹峰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公司工作群、微信群进行发布,要求全体员工学习曹峰同志的先进事迹,秉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时代正能量,并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岗位发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共创哈建材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