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广州公寓微松绑!旧改商可做小户型
 

在新年交替之际,广州的公寓市场迎来了一次小小的“松绑”。近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发布《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新政执行问题的通知》,属于旧改商服类项目,可以不执行“3·30”新政中商服类最小分割单元不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旧改商服项目又将可以开发小户型公寓,但是销售对象依然不能是“个人”。

 

有助于旧改,对市场影响不大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旧改商服项目也只是“300平方米”这一项进行了调整,至于对个人销售等其他规定的调整,还需要和住建局进一步探讨。这也就意味着,即便是旧改商服类项目,购买主体依然是“法人单位”。

 

对于此次公寓的“微调整”,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认为,城市更新需要大量的资金,突破300平方米这个限制之后,对于项目快速回笼资金是有帮助的,也体现出广州政策的灵活性。“但是从2017年整个大方向来看,政府还是希望商服类产品用于经营,而不是用于居住。”

 

中原市场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认为,这个“微松绑”对市场影响不大。“一方面旧改商服项目并不算多,另外制约目前公寓市场最重要的政策还是不准卖给个人。”

 

 

(本文内容来源于南方都市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