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沈阳热点区域限购 楼市限售扩至全市
 

沈阳市政府418日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七条楼市调控措施,在去年发布的“59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升级调控。其中,对沈阳热点区域实行限购政策,同时将限售范围扩至全市。业内人士认为,沈阳限购政策是二季度全国楼市进一步收紧的重要体现和信号。

 

《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防止局部区域房价过快上涨,对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三环内)3个区域实行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商品房,需提供2年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补缴证明不予认定。

 

另外,《通知》将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范围由“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扩展至“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内”,限售政策按照“59号文件”执行。

 

根据沈阳去年发布的“59号文件”,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不予限售;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另外,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购买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

 

 

(本文内容来源于证券时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