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海南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类型房地产乱象
 

记者8日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公安厅等八部门日前印发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等四种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在这份《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此次整治旨在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市县部门联合执法,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方案介绍,本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四种行为: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整治时间为916-1215日。

 

针对投机炒房行为,重点整治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针对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针对虚假房地产广告,重点整治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方案要求,各市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住建部多次约谈海口、三亚,要求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近期,两市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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