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文章】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快点击收藏!(二)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四、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五、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

=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

=应纳税所得额×20%20%

5、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六、土地增值税额

1、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七、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八、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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