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债务处置办法将尽快制订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文指出,今年上半年共退出煤炭产能1.1亿吨,完成全年任务的74%。加上去年的2.9亿吨,累计退出煤炭产能超过4亿吨,占“十三五”8亿吨目标任务的50%。下一步要积极稳妥推进资产债务处置。加强资产债务处置的指导,尽快研究制订去产能涉及国有资产、债务处置的具体操作办法。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回落,煤炭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其中产能过剩问题尤为突出。
 

发改委这篇名为《统筹兼顾科学施策扎实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文章显示,2016年我国退出资源枯竭、长期亏损、安全基础差的煤矿2000处以上,全国煤矿数量下降到8000处以内。其中,退出30万吨以下煤矿1500处。今明两年还将加快退出9万吨及以下煤矿,进一步为优质产能发展腾出了空间。同时,制订实施鼓励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搭建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积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中央企业涉煤板块资源开发进一步优化,中央煤电企业以及重点产煤省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电联营正在加快推进。 

首先,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同时,严格奖补资金拨付使用,督促指导地方和企业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保障分流职工就业出路和基本生活。深入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加强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培训,强化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隐患。此外,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深入推进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鼓励煤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有计划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发展优质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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