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亮点不只是起征点 减税政策力度超过以往(1)
 

三重减税联动,纳税人负担总体下降 


 

  根据目前方案测算,月收入万元纳税人税负将降低74%以上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引起社会关注的是起征点调整。《草案》提出,拟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 


 

  据悉,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此次拟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月(6万元/年),从调整幅度看,与上次力度相当。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2017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578元,从社会的收入水平看,个税起征点与当前普通职工收入水平是基本适应的。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三重减税联动,即提高起征点+扩大低档税率范围+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将使纳税人负担下降。”全国政协常委、资深注册会计师张连起表示,相比起征点上调,更值得关注的是个税改革将扩大中低档税率的级距,这对增强中等及以下收入群体的获得感至关重要。此外,教育、医疗及住房等专项扣除的增加,也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税收负担。 


 

  《草案》提出,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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