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求意见超13万条 六大关注点直接影响你的收入(2)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于日前结束,中国人大网的信息显示,该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它法律草案。

 

  本次是我国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正,将开启我国个税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我国个税将迈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实质性步伐。

 

  起征点、综合收入、专项抵扣、税率……对于这些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结合业内多位专家观点,为你一一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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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抵扣

此次修法另一大亮点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扣除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增加标准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都属于税基扣除,而税基扣除这种方式会使高收入者减税效应更大。是否可以考虑采取税额抵免的方式或者限制最高扣除额的方式进行缓解。此外,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是否也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把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视为一种税式支出,那么是否应该对不缴纳个税的群体给予相同额度的财政补贴?

 

税率级距和最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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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依据草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方面,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3%到20%三档低税率级距,从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8万元的部分”,扩大到“低于30万元的部分”,其中,

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3%税率,

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

 

  同时,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此外,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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