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入立法规划 专家:不能从家庭第二套房开征(3)
 
 

 

不久前,《人民日报》公布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后来有法工委副主任解释,5年内将有116件法律草案列入规划,将在任期内或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其中就包括房地产税法。于是就有了房地产税5年内提请审议的说法。

重庆、上海模式基础上改良   先征后调

 

谈及未来房地产税会如何征收时,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在现有的重庆、上海模式基础上进行改良,是最可行的方式。

 

朱少平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目前还没有公布任何细则,但他认为最可行的就是在上海、重庆模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形成方案。他认为,无论怎么调,都不能从家庭房产的第二套开征,如果是家庭房产的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才开始征收房地产税,很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问题,会有一大批人为了避税而选择离婚,会激增离婚率,导致现有家庭分裂。因此根据这个思路,还应该对多套房实施惩罚性税率,在原有征收房地产税的基础上,对多套房提征高税。

对于市场中各种不同方式征收房地产税的声音,朱少平告诉记者,房地产税从最开始提出,一直都在积极推动当中,全国人大也一直有论证问题,要不要立法,立什么法,应该怎么征税,涉及利益怎么平衡,程序如何走等等都在研究过程中。他认为,存在分歧是正常的,但可以先出台征收,随后随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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