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丨《庭训格言》病不忌医 当告始末
 

【原文】

训曰:人有病,请医疗治,必以病之始末详告,医者乃可意会,而治之亦易。 

往往有人不以病原告知,反试医人之能识其病与否,以为论难,则是自误其身矣。又病各不同,有一二剂药即者,亦有一二剂药不能即瘳者。若急望效,以一二剂药不见病减,频换医人,乃自损其身也。凡人皆宜记此。 


 

【译】

训言说:人生病请医生来治疗,必须要把病情的始末原由详细的告诉医生,这样医生才能对病情了解清楚,治疗也就相对的容易一些。
 

但是往往有人非但不告诉医生生病的原由,反而试探医生能不能知道他的病症,由此来为难医生,结果反倒耽误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再加上病人的病情各有不同,有的吃上一两剂药就能痊愈,但是也有吃一两剂药无法痊愈的。如果病人心急盼望见效快,吃了一两剂药不见病情好转,就频繁的更换医生,结果只能是延误病情,损害自己的身体。这句话世人应该都记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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