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 ! 中石油不同税号保税油品混兑业务完成
 

2月2日,在舟山海关现场监管下,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公司首单不同税号油品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这是继中石化燃料油舟山公司后第二家开展船用油混兑调和试点的企业。 

此次混兑业务较第一次有两方面的提高。首先本次混兑物料有所创新,中石化首次混兑的不同税号的两种保税油均来自马来西亚,而本次是由大连西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深加工结转项下的3500吨燃料油和不同税号的3500吨国内贸易油品组成。其次,本次混兑调和较进口价格可降低6.5美元/吨,不仅为客户创造更多的收益,也进一步拉低了舟山与新加坡船用燃料油的价格差距,这对提升中国保税船供油的国际竞争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此举也意味着中国保税船供油市场之前单纯的“进口批发-复出口零售”局面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调和、生产、进口”三位一体的资源体系将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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