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4城公积金政策调整全梳理(4)
 

违规提取、失信行为将受惩戒 


 

早在2018年5月份,住建部等四部门就联合发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官方指出,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厦门明确,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涉嫌伪造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法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吉林通化则重点对长期、恶意拒不还贷的“老赖”出手。该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公积金缴存单位有失信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开发企业列入失信行为的,将与其终止合作关系,开发企业的楼盘将不再享有公积金贷款的权利;缴存职工出现骗提行为的,将冻结其账户三年,出现骗贷行为的,将失去5年内贷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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