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七法
 

 

七法 

作者:管仲及门徒

  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若是安治矣,未也,是何也?曰:形势器械未具,犹之不治也。形势器械具四者备,治矣。不能治其民,而能彊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于为兵之数,犹之不可。不能彊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能彊其兵,而不明于胜敌国之理,犹之不胜也。兵不必胜敌国,而能正天下者,未之有也。兵必胜敌国矣,而不明正天下之分,犹之不可,故曰:治民有器,为兵有数,胜敌国有理。正天下有分:则、象、法、化、决塞、心术、计数,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义也、名也、时也、似也、类也、比也、状也、谓之象。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七法

  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难易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实也、诚也、厚也、施也、度也、恕也、谓之心术。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不明于则,而欲出号令,犹立朝夕于鉉均之上,檐竿而欲定其末。不明于象,而欲论材审用,犹绝长以为短,续短以为长。不明于法,而欲治民一众,犹左书而右息之。不明于化,而欲变俗易教,犹朝揉轮而夕欲乘车。不明于决塞,而欲敺众移民,犹使水逆流。不明于心术,而欲行令于人,犹倍招而必拘之。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故曰:错仪画制,不知则不可。论材审用,不知象不可。和民一众,不知法不可。变俗易教,不知化不可。敺众移民,不知决塞不可。布令必行,不知心术不可。举事必成,不知计数不可。

《管子·七法》是春秋时期军事家管仲创作的一篇散文。管子一书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结,即以此为稷下之学的管子学派。《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书篇幅宏伟,内容复杂,思想丰富,是研究中国古代特别是先秦学术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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