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资讯】《关于印发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东莞、中山市卫生计生局,省健康教育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印发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8﹞115号)要求,我委于2018年8月13-17日,组织专家对东莞市寮步镇和中山市西区街道创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工作进行省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中山市西区街道和东莞市寮步镇均达到“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区)”标准要求,现予以确认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试点评估工作安排及省级评估情况,经我省推荐、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由中山市西区街道代表我省接受国家级评估,评估时间为11月11-13日。请省健康教育中心和中山市卫生计生局指导西区街道做好国家级评估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