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切实保障用药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治标治本相结合,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强化运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安排,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加强药品供应保障。
  1.科学制定合理用药考核方法。根据医院级别、专科特色、服务能力等,精准确定药品使用指标,将考核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加强监测,做好动态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布,管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
  2.动态调整医保基金分配。坚持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在强化医保基金年度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合理用药和患者流向等因素,及时跟进,适时调整医疗机构间医保额度,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3.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供应。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单独管理,单独监测药占比,单独安排资金保障,不占用医院预算额度,实行“定医院、定医师、定病种”专项管理,严格规范药品使用,保障合理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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