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关于印发天津市医师区域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充分认清医师区域注册试点工作对促进医师流动、盘活优质医疗资源、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服务流程,方便医师办理相关手续。
   二、密切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医师的各个执业机构之间、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要及时相互通报医师在各个执业地点的整体工作,以及执业注册、执业变更注册、备案、注销注册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逐步采用电子证照管理和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医师注册管理连续化、无缝化。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医师的各个执业机构要落实对本机构聘用医师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的管理,促进医师依法依规执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等有效手段,对医师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保证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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