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资讯】“3+6”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价格信息公布
 

4月30日,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消息发布《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文件(LH-HD2020-1)》(下称《采购文件》),公布人工晶体类耗材的具体采购品种、申报价格等信息。

  如其中某规格人工晶体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为290片,最高申报价为5200元/片;另一规格人工晶体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为59031,最高申报价为2400元/片。

  对于约定采购量,《采购文件》要求联合采购地区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以联合采购地区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需求量的 60%累加确定。

  联合采购地区各品种约定采购量按“价格最低产品占主要约定采购量,其他产品约定采购量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逐渐减少”的分配原则确定。

  实际中选企业为 1 家的,为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100%。

  实际中选企业为 2 家的,最低价格产品不少于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次低价格产品不高于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40%。

  实际中选企业为 3 家的,最低价格产品不少于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次低价格产品和第三低价产品依次按照不少于剩余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分配约定采购量基数。

  实际中选企业为 4 家及以上的,最低价格产品不少于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其余产品按价格从低到高依次按照不少于剩余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分配约定采购量基数。

  如出现中选价格相同的情况,按联合采购地区已上报的历史采购数量大的优先分配约定采购量基数。

  只有一家械企谈判,照样得降价 

  本次九省联盟带量采购谈判中,即使申报械企只有一家,也要根据价格降幅判定是否中选。

  根据《采购文件》,同分组内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仅为 1 家的,将企业产品报价与最高有效申报价相比计算降幅,对所有产品按降幅进行降序排序,降幅前 10 名且不高于“谈判准入价格”的,确定为拟中选产品,其报价为拟中选价格。

  其余产品采取议价谈判方式,待竞争方式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由专家组结合历史采购最低价和竞争方式确定的相同“基本功能属性”产品的拟中选价格进行议价谈判,最终确定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对于确定拟中选价格,《采购文件》要求专家组在不高于“谈判准入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历史采购最低价和通过竞争方式产生的拟中选价格、以及本次各组产品拟中选价格的降幅等进行谈判,确定拟中选价格。

  《采购文件》显示,同分组内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为 2 家及以上的,采取竞争方式,按企业申报价从低到高依次确定拟中选企业,直至拟中选企业数达到最多中选企业数,企业申报价格为拟中选价格。

  如出现申报价格相同的情况,选择联合采购地区已上报的历史采购数量大的产品为拟中选产品。如具有可比性的不同分组产品,出现价格倒挂的情况,由专家组与企业进行谈判,确定拟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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