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2025年
产生量(t)
处置量(t)
贮存量(t)
委托处置公司
1
化验室无机废液
900-047-49
0
吉林省格林兰德工业废物管理有限公司
2
实验室废液(酸性)
0.0338
3
实验室有机废液
0.3664
0.2822
0.0842
4
实验室废液(碱性)
900-041-49
5
废试剂瓶
0.6927
0.5307
0.162
6
一次性沾染废物
0.0169
0.0137
0.0032
7
废矿物油
900-249-08
0.0047
8
过期留样药品
900-002-03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