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标准:
1、学历要求: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金融、经济、财务相关专业。
3、素质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能力要求: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经济、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经济、金融、财务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5、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资本运营、资产证券化、再融资管理;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接待、资料准备工作;
(3)负责公司报道的搜集、整理及处理工作;
(4)负责公司资本市场宣传材料的起草工作;
(5)负责公司所属企业“三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工作。
6、工作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特殊说明:本招聘岗位适用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