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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新申请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审查、审批

发布时间:2020-10-07    字号:【

摘自:水泥人网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称,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审批、发证,总局不再对新申请企业实施审查、审批。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各环节流程,压缩时间,将后置现场审查模式审批时限和告知承诺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对获证企业有效期届满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作出保证质量安全承诺的企业,继续免实地核查,在发证后60天内组织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产许可实地核查人员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使用等管理工作。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相关产品审查机构推进专业实地核查人员队伍建设;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培训、考核的实地核查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互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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